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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行设立交银香港,专司在港零售及私行业务

来源:互联网 责任编辑:小波

交通银行7月14日公告称,为加强该行在香港零售业务发展,该行2013年3月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香港分行转制方案的议案》,根据该决议,该行拟出资79亿港元,在香港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交银香港,并将该行香港分行的零售业务转移至交银香港。

据了解,交银香港的设立已于2014年1月获银监会批复同意,交银香港也于2015年9月底获香港金融管理局颁发银行牌照,专司零售银行业务及私人银行业务。该行计划通过《交通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合并)条例草案》,由香港分行经营的在港零售银行及私人银行业务、资产和法律责任,转移给交银香港。

日前,《交通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合并)条例草案》在香港立法会通过三读动议,条例草案于7月14日经香港行政长官颁布后生效。业务转移将于交银香港董事局指定时间起生效,业务转移涉及的资产负债规模以业务转移指定生效日为准。

交行表示,这是该行在香港稳健经营的业务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和深化零售及私行业务。通过此次业务转移,交银香港在香港重点提供零售和私行业务,该行原有的香港分行则重点提供公司银行业务和其他银行服务。

此外已经上市的交银国际,则是交行在香港设立的知名证券及与证券相关的金融服务综合平台,是香港最早一批具中资背景的持牌证券公司之一,目前业务范围覆盖证券经纪及保证金融资、企业融资及承销、投资及贷款、资产管理及顾问。

“通过这些措施,对客户的分工服务定位将更加清晰专注,我行香港分行与交银香港均可在这基础上设计更为专业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两者间也可实现业务互补,有利于充分发挥多元化业务条线的经营协同效应,稳步提升集团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价值创造能力和整体抗风险能力。”交行称。(马传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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