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明建议:将内蒙古打造为面向全国的清洁能源输出基地
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上,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常委、明华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小明提交提案,建议推进内蒙古自治区清洁能源发展,打造服务华北、面向全国的清洁能源输出基地。
张小明在提案中说,近年来,国家把新能源产业列为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推进清洁能源发展,尤其是把利用太阳能资源作为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内蒙古自治区作为国家重要的能源基地,具有能源成本较低、日照资源充足、多晶硅原材料丰富等发展光伏产业的优势。
但与此同时,内蒙古自治区的光伏产业也面临着限制发电、限制光伏电站建设规模、部分电网建设架构相对薄弱、发电无法全部消耗等问题。
为推进内蒙古自治区光伏产业又好又快发展,张小明在提案中建议加快培育全区的光伏发电市场,扩大市场需求;根据各新能源企业的实际情况补充指标,保证企业收益;由政府牵头建设大型输电线路,简化行政审批手续。
张小明建议,针对当前光伏发电呈现供需严重不平衡的现状,结合内蒙古特殊地区和特殊行业用电问题,积极开展可行的试验和示范项目建设,根据太阳能光伏发电利用的主要形式,因地制宜,逐步提高光伏发电的市场比重。
张小明表示,在具有荒漠和闲置土地资源且太阳能资源丰富的地区,可以建设适度规模的大型并网光伏电站;在广大城镇、村庄推广与建筑结合的分布式并网光伏发电系统;在偏远地区,结合解决无电地区人口的用电问题,推广户用光伏发电系统或建设独立小型光伏电站,同时鼓励在全区通信、交通、照明等领域采用光伏电源,加快培育内蒙古光伏发电市场。
针对由于指标欠缺导致的区内大部分光伏企业均处在半负荷运转、大规模光伏电站存在“大马拉小车”的现象,张小明建议政府在深入调研后根据各新能源企业的实际情况补充指标,以保证企业的收益;在下一步建设中,把指标尽量优先发放给已经建成的新能源企业,让一部分新能源企业先达到满负荷运转,避免资源、设备浪费和占用土地过多等问题。
同时,张小明还建议在新能源资源富集的地区,由政府牵头建设大型输电线路,充分发挥内蒙古自治区作为全国能源基地、适合发展光伏发电的产业优势,充分利用内蒙古的日照资源、土地资源,以便对内蒙古电网市场乃至全中国的电网市场起到积极的作用。他还建议政府简化行政审批手续,扶持新能源企业,帮助新能源企业增加抗风险能力,减少市场冲击,以便进一步推进内蒙古清洁能源发展,将内蒙古的优势日照资源和土地资源转化为能够服务全国的电力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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